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函》(吉政数办函〔2019〕467号)的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共通榆县委通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xxgk.tongyu.gov.cn/zcbm/fgw_6626/ndbg/)“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榆县政务服务局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通榆县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邮编:137200;电话:0436-4211005)。现将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通榆县严格按照省、市部署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和加强保密审查为重点,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落实政务“五公开”有关工作情况
一是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上,制定下发了《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文件公开属性加强政策解读的通知》,对全县各部门(单位)制发文件的公开属性、从范围、依据、原则、流程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所有需发文件的起草部门都要明确标注公文属性,方可到政府办启动发文程序,否则办公室将给予退文处理。
二是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各单位在召开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等方面的会议前,在制定会议方案时,须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公开的方式,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召开相关方面的电视电话会议时,均采取广播电视、网络或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三是全县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清理工作、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决策预公开及公众参与、政策解读、舆情监控与处置回应、信息公开考核等工作制度。
四是全县24家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单位全部进入政务大厅办理,全年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329项,每件办理事项的服务指南均已公开发布,且办理事项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表述清晰,实现了实体政务大厅各窗口单位公开的办事指南与网上办事大厅公开的办事指南一致。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与处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县各成员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履行了主动公开义务,并且依法及时处理、规范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驻政务大厅各窗口人员能够熟悉掌握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流程,遇有群众提交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或申请时,可以即时受理、审核并能与本单位办公室第一时间做好有序衔接、流转顺畅,不拖延、不推诿。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在通榆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了重点领域板块,其中包括食品安全、公共服务、公共资源配置、安全生产、财政信息等多个小板块,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目录,全年更新信息977条。
(四)政策解读质量情况
根据《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文件公开属性加强政策解读的通知》文件精神,县政府办公室要求全县各部门(单位)在印发政策性文件的同时要做好解读工作。解读材料需与待发文件一并递交政府办文电科走发文程序。对没有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的文件起草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同磁作退文处理。其中对百姓关心的民生政策问题在县政府网站发布解读9次。对扶贫救助、教育医疗等方面的热点问题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15次的在线交流。回应社会热点15次。
(五)相关基础工作完成情况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组织全县各成员单位编写《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国家、省和我市政务公开要点精神按时限要求制定并公开本单位政务公开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广泛学习和宣传。
(六)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保障情况
通榆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于6月末调整了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印发了《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通榆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通政办函〔2019〕33号文件。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成立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绩效考核三个专项工作组,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务服务局,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各乡镇(场)、各部门也都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截至12月31日,我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19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总数2611条,网上依申请公开都能按时限办理完成。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上墙对外公开,设置政务信息栏及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栏等,及时公布业务办理情况、结果以及有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8 |
38 |
13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51 |
+490 |
661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6 |
+13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94 |
-442 |
134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83 |
157344.38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与不足
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互联网+政务”不兼容,优化服务中由于新技术手段多元化,出现多样化的“互联网+政务”路径,导致兼容不易,反而让群众选择困难;主动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运用还不够广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力度,深化行政审批,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等内容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要更加努力挖掘和拓展宽度;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体系和公开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此件公开发布)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