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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2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综合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并向社会公布《通榆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 吉林省通榆县开通镇民主路1037号,邮编:137200,电话:0436-429801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通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新《条例》要求及省、市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有力促进了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质量进一步提高。2020年,全县各乡镇(场)及相关部门通过多种渠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2条。其中,规范性文件6条、其他信息130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及时修订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制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更加便捷高效。2020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目前已全部依法依规办理。

   (三)平台建设方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围绕我县工作实际,及时对通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进行了改版升级,进一步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面栏目体系设置。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坚持日常巡查、定期抽检、年度考评,全县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监督保障方面。根据机构设置和工作需要,制定印发了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确保了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步调一致、协调联动。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政府网站内容审核制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各单位公开发布的各类信息,必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才能发布,确保所发布的每一个政府信息都准确无误。组织召开全县政务公开培训会议1次,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极大地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有力地提高了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1

+178

4130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64

0

2386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86

0

63056

行政强制

47

0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7

43263.12万元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2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虽然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国家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部署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问题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存在着怕麻烦不愿公开、怕监督不敢公开的思想,导致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二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个别乡镇和部门缺乏专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公开的规范性还有待提高;三是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还需加快推进,政府信息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凡是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将我县新成立的3个街道纳入政务公开范围,更好保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覆盖面,加大公开项目、资金、政策、服务等方面信息,做到把握全面、突出重点,真正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内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及省市要求,进一步规范基层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水平和公开效果,切实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