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通榆县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保护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8〕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通榆县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榆县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工作方案
依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67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建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原则。坚持稳步推进、精准落实。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按照“两区”划定标准和任务目标,足量、高质、精准落实到地块。县政府作为实施主体,组织各乡镇辖区内的“两区”具体划定、建设和管护。坚持资源共享、形成成果。加强农业、发改、国土、财政、水利、统计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对接和资源共享,建立“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形成全县“两区”布局一张图。
(二)工作目标。我县“两区”建立总任务为328.1万亩,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307.1万亩,包括:水稻生产功能区5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302.1万亩;重要农产品大豆生产保护区21万亩。2018年12月之前完成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逐步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
二、科学精准开展“两区”划定
按照《意见》划定标准和目标任务,结合我县水稻、玉米和大豆种植规模、分布特点,把“两区”划定同相关规划相结合,做到一次划定、长期有效。
(一)严格执行“两区”划定操作规程。按照《吉林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操作规程(试行)》,指导我县两区具体划定工作。
(二)逐级分解“两区”划定任务。根据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将我县“两区”划定任务分到各乡(镇)、村。
(三)建立“两区”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依据“两区”划定标准,按照分解下达的划定任务,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划定任务精准落实到具体地块。
1.开展“两区”划定内业、外业调查。我县“两区”划定,采取内业、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在摸清区域地块情况的基础上,推动开展县域内划定工作。首先,搜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图件、影像等数据资料,确定“两区”划定的初步区域范围,开展图上作业。其次,实地调查核对划入“两区地块的情况,搜集地块面积、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信息。最后,修改完善“两区”划定图斑,形成准确的划定数据。
2.建立“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以地块为基本空间单元,将“两区”具体地块信息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并结合实际记录“两区”基本信息,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将划定的“两区”具体地块制成电子地图,整理汇总“两区”划定各类成果的电子数据和文档,建立我县“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并与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数据库衔接。
(四)形成“两区”划定成果。统筹推进“两区”划定工作在公告公示无异议后,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县农业局每季度末将“两区”划定地块图斑和数据汇总上报市农业主管部门,通过逐级汇总地块图斑及信息,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信息系统,在划定工作结束时,在自检自验的基础上,上报市政府组织划定成果检查验收。
(五)启动“两区”划定工作。我县划定工作从2018年2月开始,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1.宣传发动,集中培训(2018年2月-3月)。启动“两区”划定前期准备工作,逐级开展技术培训。
2.基础准备工作(2018年3月-4月)。制定“两区”划定工作方案,建立领导小组,分解任务指标。
3.摸清底数(2018年5月-6月)。各相关部门要系统整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图件、影像、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数据资料、成果,确定开展“两区”划定的技术依托单位。
4.精准划定,上图入库(2018年7-10月)。采取内业、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两区”划定底图制作、统一编码、实地核查面积量算、基本信息入库、图件编制等工作。2018年8月底前开展图上作业,2018年10月底前,实地调查核对划入“两区”地块的情况,搜集划入地块的基本信息,修改完善“两区”划定图斑,形成准确图斑和数据,并完成本级“两区”划定图件的审核公示。整理“两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建立县级“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
5.检查验收,成果管理(2018年11月-12月)。组织相关部门对“两区”划定成果进行核查验收和工作考评,在公告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情况上报。同时,“两区”划定成果由县农业局、国土局、发改局备案,并进行整理归档、动态监测、信息统计和逐级汇交等工作,实现成果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三、统筹推进“两区”建设
(一)强化综合生产能力建设
1.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合理布局,统筹农田水利、田间工程、土地整治等项目,集中力量在“两区”内大规模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扶持实施整村流转、托管经营、股份合作、订单农业等适度规模经营的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2.加强耕地保护。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升耕地质量,促进耕地永续利用。坚持耕地占补平衡,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加强黑土地保护治理,重点推广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机械深松、免耕等保护性耕作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等农艺措施。
3.提高“两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探索秸秆“五化”综合利用技术,严控“两区”范围内秸秆焚烧。加大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着重普及和深化测土配方施肥,鼓励使用有机肥、生物肥料,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率先实现“两区”范围内农业化肥、农药施用量零增长
(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1.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国家各类涉农项目建设,承担实施项目形成的资产,可以交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使用管护。加快人才培养,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者纳入“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等人才培训工程。加大典型宣传推介力度,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
2.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在“两区”范围内,依法加快推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通过代耕代种、联耕联种股份合作等方式,推广土地入股、土地托管、互换并地等规模经营模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3.进一步优化种植结构。引导和支持“两区范围内的经营主体根据市场需要,优化生产结构,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鼓励调减籽粒玉米,扩大大豆、水稻、鲜食玉米种植面积。支持因地制宜开展玉米大豆轮作模式,扩大优质大豆种植面积。
四、依法切实强化“两区”监管
(一)依法保护“两区”。严格按照《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两区”耕地管理,管控“两区”耕地用途。加强“两区”范围内耕地水资源的保护,防止优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二)落实管护责任。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管一体化”模式,将划定后“两区”内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新型经营主体等,签订“两区”管护责任书。以乡镇为主体,填写“两区”管护责任一览表,设立“两区”标志牌,加强社会化监管。
(三)加强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逐步建设“两区”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全县“两区”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通过定期深入分析相关情况,对“两区”信息进行更新、统计和汇总。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农业、国土、发改、财政、水利、统计等相关部门配合,统筹协调推进。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切实把有关部门组织起来、把镇村干部发动起来、把农户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积极性激发出来,形成工作合力,稳步推进“两区”划定和建设工作。
(二)强化组织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设立固定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两区”建立工作,对划定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
(三)强化资金保障。按照省里安排,此项工作经费各地自行安排,按照每亩3元计算,全县资金约990万元,由县政府解决。
(四)强化宣传引导。相关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积极配合,合力营造推进“两区”划建工作的积极氛围。要及时总结、交流、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促进齐抓共管,确保“划、建、管、护”各阶段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附件:1.通榆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工作领导小组
2.通榆县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