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榆县城市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8〕35号
各有关部门:
《通榆县城市防汛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榆县城市防汛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县防汛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防总巡堤查险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和省、市、县有关防汛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城市现有排水防汛设施现状,特制定2018年城市防汛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 按照“统一指挥、部门包保、分级管理、全面防守、重点加强”的原则,以排除城区街路小区积水为重点,以确保城市安全度汛为目标,全力战胜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确保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转,城区内不积涝成灾,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交通不中断,无房屋倒塌人员伤亡。发生洪涝时全力抢险抗灾,力争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有汛无汛按有汛准备、大汛小汛按大汛准备、有险没险按有险准备、抢不抢险按抢险准备”的总要求和“立足于防、着力于抢、防患于转”的防汛总思路,做好思想上防汛、工程上防汛、技术上防汛、物资上防汛、组织上防汛和上下联动防汛、各部门包保防汛等方面工作,确保不出漏洞,确保不出问题,确保万无一失。
三、主要方式
我县的防汛抢险工作实行部门区域包保和城管、住建职责部门日常防范相结合的方式。为减少部门包保工作压力,本着“拆违打非”部门责任包保、环境卫生整治责任包保城市防汛抢险责任包保基本统一的原则,共划分49个防汛抢险包保责任区(详见附表)。各包保部门分别负责本包保责任区内道路、排水设备设施、积水点、居民小区等城市防汛工作,确保城市“防排抢撤转”工作不出问题。
四、包保任务和责任
(一)包排水。包保部门负责所包保责任区的积水排除工作。包保部门要“以雨为令、降雨到岗”,做好包保区域内的排水设施的排查巡护工作、清扫疏通工作,特别是遭遇中到大雨时要架设应急排水泵,确保低洼易涝地区的积水及时排除。
(二)包抢险。包保部门在险情发生时,要根据各自的预案和既定的岗位责任制,立即展开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抢险队伍马上抵达抢险现场,全力以赴保证人员安全、人民财产安全。为避免灾害的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新的损失,各部门必要时可经上级部门批准采取果断措施,牺牲局部保存大局,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同时,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无误,各抢险单位必须坚决执行逐级上报制度,将险情范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进度进展等情况随时上报,如遇通信联系中断或故障时,要派专人直接报告。
(三)包危房排查。各包保部门要在社区的协助下对包保区域内危房进行全面排查,建档立户,确保一户不落。对发现的问题要迅速整改安置,对暂时不能维修加固的危房要制定好应急预案,落实好躲险措施。
(四)包人员撤离(即人员转移及安置)。灾害发生时,各包保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即刻做好人员撤离转移安置工作。确保人员及时撤离危险区域,得到妥善安置,有屋住,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
五、包保部门职责要求
(一)成立领导组织和防汛队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防洪抢险包保工作领导,成立防汛抢险包保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防洪抢险工作队伍,落实到具体人头,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前抓,层层落实防洪抢险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包保区域内防汛抗洪应急处置工作。
(二)制定防汛预案和工作方案。各部门要坚持预防在先的思想,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结合包保区域和部门实际制定排水、抢险、危房排查、人员转移安置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确保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三)做好防汛物资准备。各包保部门要按照“有汛无汛按有汛准备、大汛小汛按大汛准备、有险没险按有险准备、抢不抢险按抢险准备”的总要求认真部署落实包保区域内的防洪抢险物资装备准备(包括防汛车辆、应急排水泵、排水管线、铁线、编织袋、雨具等)。要做到有专项资金,有专用仓库,有专人负责保管。
(四)加强值班值宿。要建立防洪抢险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固定值班电话和值班车辆,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保证防洪抢险队伍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五)做好人员应急培训演练。各部门要加强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使用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包保部门自防自救和应对防汛抗洪的综合素质,做到随时听从调遣,随时投入战斗。确保防汛队伍拉得出,打得响,过得硬。
六、城管部门职责要求
(一)加强排查维护。排查工作要进行网格式筛查,要做好责任区内防汛设施、管道、渠系、泵房、泵站等日常排查维护工作。
(二)加强巡查监护。阴雨天,巡查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对本责任区开展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三)加强问题处置。巡查人员发现险情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有效防护,对出现问题的设施、设备等及时维修、更换。
七、工作时间要求。
城市防汛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总体工作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重点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如下:
(一)6月10日前,住建、民政、社区要对严重危房户,特别是残疾人,尽快研究措施,妥善安置好。
(二)6月15日前,各包保部门和各社区要完成防洪抢险物资准备工作。重点安排好车辆、应急排水泵,排水管线、铁锹、编织袋、雨具等,做到有专项资金,有专用车辆,有专人负责保管。
(三)6月20日前,各社区、各包保部门要完成城市危房排查工作。要安排好人力抓紧对所在辖区和所包保的区域居民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低洼易涝地块,要做为排查和防汛的重中之重。
(四)6月30前,各社区和各部门要保持防汛战备状态,严格落实城市防汛各项工作,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包保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全力保证全县城区安全度汛。
八、工作制度
(一)坚持巡查制度。各包保部门和职能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实行雨前、雨中、雨后巡查制度。雨前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雨中巡查发现问题当即解决消灭隐患、雨后巡查发现损毁设施设备及时维修维护排除隐患。
(二)坚持雨中上岗制度。各包保部门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实行雨中上岗制度,按照职责分工,以雨为令、雨中上岗,发现和处置包保和责任区域内的隐患和险情。
(三)坚持重大险情报告制度。发生重大险情,在抢险的同时带班领导立即向城市防洪指挥部报告,城市防洪指挥部立即组织技术人员、抢险人员到现场抢险。
(四)坚持实行问责制度。对未遵守岗位职责要求,出现漏岗、脱岗、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九、领导机构
成立通榆县城市防汛指挥部,组成成员如下:
总 指 挥: 周艳春 县委常委 副县长
副总指挥: 秦铁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齐 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韩宝利 县城管局局长
于大鹏 县市政管理处主任
成员单位:全县所有有包保任务的县直、中省直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
通榆县城市防汛指挥部负责通榆县城市防汛应急抢险工作的指挥、调度和决策。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县城管局。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丽艳、县城管局工会主席王福春担任。负责综合协调防汛工作。
附件:1.通榆县防洪抢险工作包保部门责任区
2.通榆县街路防汛具体责任人名单
3.通榆县泵站防汛具体责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