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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3    点击数:

    2021年,我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城市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大队政务信息及时、全面、有效的公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大队主要领导在大队会上多次强调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对我大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督促和部署。一是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人员。成立了以大队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并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上传工作。此外,还明确要求政务公开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还要注意随时更新,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决策部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进行详细的讲解,增强了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主动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并与自身工作结合,使《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发布信息。2021年度共公开信息22条。主要涉及物业管理、城市管理、园林管理、财政预决算。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立了“依申请公开”专栏,确保依申请公开程序规范、渠道顺畅。2021年,城管大队无依申请公开办理、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情况,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2021年我大队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平台内容保障
    一是规范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为全面推进我大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我大队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等做了进一步的明确,通过完善公开栏目,细化公开事项,使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针对今年我大队人员和机构的调整,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的内容。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我大队合理调配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动态调整、及时公开我大队权责清单,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公开,今年我大队转发一条《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行政规范性文件,已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
    二是狠抓内部制约机制,将政务公开进行检查和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乱公开,要求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以及保密审查制度发布政府信息。截止目前,我大队信息公开未涉及保密信息。同时,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制度。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将依法依规说明理由。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一是为增强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流程、申报材料等在网站上公开,既方便了广大办事群众,也能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加大学习培训的力度。制定了《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干部业务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2021年7月,举办了全县城市管理系统政务公开培训活动,进一步促进我大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大队在政务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政务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务信息公开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畅通,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2022年我大队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
    下一步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信息内容。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专职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督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收藏工作,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