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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15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政务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我大队工作实际,建立了副大队长担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制。同时,安排各科室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工作,集中力量,全力以赴,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城市管理整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着重坚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依法公开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城管工作审批、职能、机构等予以公开。二是重点公开的原则。凡是与社会、企业以及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与社会公共服务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实行公开。三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更新,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局重点工作之一。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严格按照《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定,规范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立了“依申请公开”专栏,确保依申请公开程序规范、渠道顺畅。2022年,城管大队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情况,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认真落实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信息审查、审批、发布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并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信息平台维护,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开展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切实提高公开实效。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一是全员宣传培训。为增强和提高局机关和各科室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重点在提高思想意识、思维层次上加强宣传和培训。采取科室集中为主、全局培训为辅的方式,进行普遍的全员培训,做到人人懂公开,人人会公开。

  二是评估考核工作。认真做好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工作,制定考核方案,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责任分工,以科室为单位按部就班的完成各项考核任务,圆满完成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能严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为指引,按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照公开要求公开,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门联动仍然不够,信息收集不够顺畅。二是内容深度不够,工作推动和政策解读类信息较少。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坚持机制引领。继续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各相关部门要共同参与,加强信息交流和审核采用。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二是坚持内容为主。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作为第一准则,坚持须公示的按时公示,能公示的尽量公示,群众申请公开的按实际处理。加强对信息的审核把关,按照上级要求发布信息,坚决杜绝发布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根据要求公示公开。三是坚持监督考核。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梳理排查问题,落实整改。严格落实上级测评整改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压实工作职责,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考核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