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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涵盖2024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规范运行,进一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围绕重点任务,加强政策解读和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平台建设,促进公开渠道多样化发展;提升工作水平,完善公开制度规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我大队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强化全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优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指导,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4年,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局重点工作之一。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4年,城管大队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情况,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城管大队秉承应公开、尽公开的工作原则,完成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使公开内容严谨、规范,严格把握公开程序,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严格把关拟公开的信息内容,反复检查公开内容和格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维护政府形象。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大队加大监督力度,落实责任主体,按照具体要求,与实际工作逐项比对,认真对待每一次评估与考核;为形成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我大队拓展培训深度,在单位内部组织开展培训,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让每位同志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实际意义;为全面了解民之关切,我大队拓宽宣传广度,宣传对象不局限于机关单位工作者,而是面向广大市民群众,使全民参与到政务公开工作当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我大队工作的真实写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践需进一步完善健全;

  改进措施: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泛性,听取群众意见,完善预公开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