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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民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2-03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众对民政工作和民生政策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 年12月31日止。民政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通榆县向海大街4939号;邮编:137200;电话:0436-4225837;传真:0436-4225837)。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由主要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确定专人撰写、收集整理政务信息,局长审核把关,建立起“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主抓、工作人员分工配合实施”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具体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本年度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32条,政务新媒体信息71条,积极更新民政局各部门的工作动态。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划定公开信息的范围,做到主动稳妥、规范有序。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公开信息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实施公开。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暂无依申请公开内容。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公平、公正,客观反映工作实际。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信息发布应及时有效,满足社会和公众的现实需求,适时准确地把握信息发布的时机。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开展政务公开调研活动,多渠道收集吸收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提出解决方案。制定实施政务公开培训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专题讲座,针对初任公务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意识和专业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本年度信息更新广度较去年有所降低。

  改进措施:积极加深局内各科室及事业单位各项工作信息交流,及时更新各项数据和工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