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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5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公组【20203号)文件精神,立足本职,强化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公安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作为“公安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具体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成立了由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县局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关于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了政务公开宣传教育活动,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力助推了公安机关优化发展环境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抓督促、年度有考核”,促进了公安机关政府公开工作常态化,提升了政务公开的水平。

(二)完善公开制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效能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围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的总要求,强调对主要业务工作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围绕事关公安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反映最强烈的事纳入政务公开范畴,并根据工作重点变化和发展,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渠道。

一是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布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工作情况等;及时公布最新的公安机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及时公布便民利民措施等,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切实为群众、为社会排忧解难;向广大群众公布安全防范知识、警方提示等,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通过政务公开推进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今年以来,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共63条。通过户政、交警、出入境等办证大厅或窗口向群众提供咨询和信息查询服务。

二是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前提下,主动将我局机构、职责、办事指南、法律规范、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更新公布与人民群众和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治安、户口、出入境、交管等行政管理工作的办事制度、程序和政策,及时更新完善政务信息的目录指南,加强信息采集发布工作。

(三)促进工作规范,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以“让群众知晓、让群众方便、让群众满意”为标准,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以主动公开为重点,不断完善公开平台。把公安门户网站作为公安机关服务公众的重要窗口和平台,积极推进门户网站建设,按照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强门户网规范建设及功能优化。

二是积极开展宣传,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覆盖面。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介扩大政务公开和警务信息范围,将人民群众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社会治安信息及时地公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今年来,我局多次组织户政、交警、出入境等业务部门,采用在办证大厅或在公共场所开展政策及法律知识宣传活动等形式,宣传政策,讲解知识,帮助群众解决难题,为群众提供服务同时,民警还在现场挂了横幅标语、摆放了精心制作的展板、发放安全防范知识小册子及大量的法律宣传资料,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得到了群众的良好评价,树立了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为推进法治通榆、平安通榆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上的统一要求进行及时、高效的公开,虽然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公开不全面等问题,公开不够及时,信息质量还不够高等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需进一步提高,对工作的组织领导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法和措施需进一步便利化、多元化;  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局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规范并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此件公开发布)

 

通榆县公安局

20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