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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公安局2021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认真参照县政府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政府工作信息进行清理,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科学界定主动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以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由专门办公室负责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各站所负责各自信息工作的报送管理工作,并把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配齐工作队伍,明确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完善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及应急响应预案等,认真落实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等制度规范,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主动公开信息规范上网等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发布及时、准确、安全。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组织成员主动研究政务公开相关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结合本单位职能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工作,组织力量对本部门起草的政策进行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加强平台建设。全局各科室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1年全年依申请公开0件。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依申请公开相关规范进行系统学习强化处理规范性,为提高我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质量打下良好基础。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公安局根据《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榆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参照各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我实际,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涵盖机构设置、工作动态、乡级文件、规划计划、财政预结算、人事信息、公告栏、便民服务、政策解读等栏目,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落实。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重点。宣传政务公开在构建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方面的重要作用,并围绕《政务公开条例》进行解读。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效能,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纵深发展,积极打造阳光政务和服务型政府,为和谐新郑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1

行政强制

14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对《条例》的宣传贯彻还不够深入,组织学习培训还没有覆盖全员,个别人员对《条例》的理解掌握还停留于表面,不能做到活学活用。

(二)下一步改进情况

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对《条例》等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多渠道便利企业和群众获取信息、了解政策和网上办事。

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细化依申请公开受理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加强讨论研究,积累总结经验,依法依规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通榆县公安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