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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住建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做好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严格对照考核标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部署。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明确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各科、室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准确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健全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发布前的内容审核把关。截至12月31日,政务公开专栏已发布主动公开文件25条。目录中每条信息的标题、文号、内容排版规范,字体、标点一致且无错别字。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申请登记、承办、审核、答复等各个流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2024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及时对相关申请人进行了答复。无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强化信息管理责任,完善信息发布流程,明确公开任务责任科室,所有发布信息经专人审核并报分管领导审批,确保信息登记、审查、办理、答复、归档全过程,明确信息公开事项的内容、范围,确保信息质量和安全,规范信息发布审批,保证网站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和实用,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及时公开。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学习《条例》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定期召开局内各科室相关人员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建设管理服务工作信息的需求相比,在公开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今后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深化和丰富本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开形式,让群众听得清楚、看得明白、得知具体,便于知情、参与、监督。

  (二)进一步改进信息宣传工作。加大对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宣传及解读,增强公众对建设管理服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加强与上级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积极宣传我局建设管理服务工作的举措、成效及亮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