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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通榆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通榆县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制定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包括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

2.完成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履职依据”“政策文件、公告类作息”“机关简介”“权责事项”“行政处罚”“预算决算”“政府采购”“公务员招考录用”等八类大信息,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202条。

3.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所有申请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其中同意公开1件,部分公开2件,无法提供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部分领域公开程度有待提高。

2.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多样化,部分群众获取信息不便。

改进措施

1.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2.创新公开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拓宽政务信息传播渠道。

3.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