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有关要求,通榆县教育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现结合实际,通过“通榆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系统(http://122.138.250.109/zwdtSjgl/index.htm)和通榆县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tyxjyj.gov.cn/)”向全社会公布本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组织保障
根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2015年我局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方案,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局投入资金对县教育信息网进行重新改版,把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在突出位置,以便群众查阅。下设每个科室随时将工作动态和信息及时公开在网上。全年两次召开了各科室人员参加的政务公开培训会,对网上公开程序、审核等情况进行培训学习。
二、具体工作
按照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教育局开展了形式多样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关系到民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更是采取不同的途径进行公开,使群众能及时准确地知晓或获取相关信息。
(一)公开的形式
1、利用通榆政府网、通榆教育信息网、鹤鸣报等媒体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本局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服务承诺、规章制度以及公开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校长热线、监督电话等方式,方便群众深入了解我局的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并建立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处理流程;利用网络、简报、公报、文件、政务、校务公告栏电子屏幕等载体发布公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和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事项。截至2015年12月22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0条,这些信息包括政务信息、招生考试信息、业务类信息、文件类信息等。所公开的内容及时准确。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除采取上述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之外,我局还依申请公开教育政务信息。主要途径是接待相关文件、资料、档案等的查阅。
(三)群众咨询、诉求回复情况
2015年,我局从县政府网站、县长电话公开办、县民心声以及行风热线上共接收人民群众有关教育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建议共150余件。内容主要涉及教育收费、办学行为、学校管理、招生考试、教师招考、职称评聘、教师资格认定、校园安全等各个方面。我局高度重视群众来电回复办理工作,配备专职办理人员3人,在第一时间内及时答复,回复率达到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2015年度我局完成2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认知度不够高,相关政策宣传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质量与效益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利益最紧密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方法和形式。最大限度地公开政府信息,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全面、客观、公正地向社会公开。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继续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加强教育培训,尤其是加强对机关干部、学校领导干部对政务校务公开的认识和理解,便于在工作中自觉贯彻落实。
通榆县教育局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