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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2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能够结合我县实际,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开展。

  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和决策信息的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市场监管系统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调整权责清单,并按照要求公开。除涉密事项外,清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进行集中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权力调整后,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有效载体上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行政权力清单。全面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并公布内设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等信息,全面展现市场监督管理局权力配置情况。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梳理细化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按照《通榆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

  二是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围绕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市场监管相关政策举措解读力度,特别是结合“三抓”“三早”、放心消费、营商环境建设等行动,切实采用多种形式、丰富解读内容、增强传播影响、释放积极信号、营造良好舆论、抓好政策落实,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应。着力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的政策公开,加大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公开透明、惠企利民。

  三是以政务公开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通过政务大厅和政府网站,全面准确公开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办进度等信息,实现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信息主动推送,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通过宣传、解读和接受咨询等多种公开形式,提高市场主体对涉企政策的知晓度。切实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未完全打通、创新服务意识相对较弱等问题,保证企业及时准确了解和查询政策信息。围绕“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新任务新举措,加大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政府信用信息等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市场监管的公平公正。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四是围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政务公开。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并发布食品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加强保护个人信息,应对突发事件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管并妥善处理。及时权威公开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食品安全事故发布工作,让公众实时了解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权限及时公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处置能力,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修订完善,切实提升应急预案的实际效用。

  五是全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49号)通知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按标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文书样本规范答复,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准确严谨。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要全部公开到位。

  六是强化政务公开的各项保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及时理顺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内设机构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参加省、市、县政务公开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培训工作。领导干部积极发挥示范促学作用,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内容,持续提升公务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5

  25

  25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7

  163

  123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2

  +44

  166

  行政强制

  3

  -1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48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5

  5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5

  5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属性认定不明确,上传时间不及时。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参加各级政务公开培训,积极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增强干部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按照《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和《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文件公开属性加强政策解读的通知》(白政办函(2018) 33号)相关要求,将进一步对公文公开的保密情况进行审查,明确公开属性,及时全面做好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将拓宽报道角度,挖掘报道深度。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沟通协调机制的建设和完善,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适当,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贴切群众,发布群众之所想、发布群众之所求、发布群众之所用。

  

  

  

  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