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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0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涵盖2022年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现将2022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年初以来,我局着力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建设为突破口,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不断优化政务公开法定公开内容,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对照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县委县政府权责清单以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内容,全面梳理细化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制定本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中涉及的共性公开事项,融入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中,并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便利企业和群众获取信息,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截止目前,政务公开专栏我局累计已发布主动公开文件195条,同时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对政府信息专栏进行全面梳理维护。

  一是梳理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我局凡属于应当公开的已经全部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

  二是完成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2项,2022年涉及我局9项,分别是“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政策文件、公告类信息”“履职依据”“机关简介”“权责事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公务员招考录用”。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有对应主题。目录中每条信息的标题、文号、内容排版规范,字体、标点一致且无错别字。参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结合通榆县市场监管实际及时发布履职依据和政务公开制度。“权责信息”“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链接专用公示平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今年内更新且内容准确。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强化和提升依申请公开,确保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包含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内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超链接系专用公示平台,真实可用。政务新媒体开通了“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共同管理的原则,由信息中心、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共同管理。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被上级通报情况。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一是领导机制健全。根据人员工作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印发了《2022年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方案》《通榆县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全面开展宣传培训。以“政务公开日”为契机,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年内共组织1次政务公开培训,参加1次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培训,全面开展学习宣贯活动。三是及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1月31日前向县政务公开办提交我局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0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部署,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从信息的内容、数量和查询形式上与社会、群众的需求存在一定距离。同时,在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上速度还不够迅速,内部的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还需要进一步理顺。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厅、市局及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拓宽政务公开工作视角,挖掘公开深度。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沟通协调机制的建设和完善,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适当,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贴切群众,发布群众之所想、发布群众之所求、发布群众之所用。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以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系统地公布政务公开事项。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多渠道便利企业和群众获取信息、了解政策和网上办事。

  三是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广泛征集公众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见建议,增强群众认知度,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