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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6-02-0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事项六部分,以公开、透明、及时、精准为原则,全面梳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以公开优决策、优服务、促管理、促落实,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对照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县委县政府权责清单以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内容,全面梳理细化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制定本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融入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中,并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便利企业和群众获取信息,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提升主动公开力度。围绕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明确各类信息公开要素、细化公开标准、规范公开时限,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96条。二是完成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2项,2025年涉及我局9项,分别是“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政策文件、公告类信息”“履职依据”“机关简介”“权责事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公务员招考录用”。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均有对应主题。目录中每条信息的标题、文号、内容排版规范,字体、标点一致且无错别字。“权责信息”“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链接专用公示平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今年内更新且内容准确。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并按照新《条例》要求,严格执行了《依申请公开说明》和《依申请公开指南》,2025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事项。?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获取渠道,主动公开网站网址、政务新媒体账号、查阅方式等信息。二是推动政务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推动各类政务新媒体互联互通、整体发声、协同联动。三是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严格落实网站管理规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流程。凡对外公开的信息,都需经过经办人确认、科室主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信息发布安全。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一是考核机制健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每月对各科室所公开情况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考绩。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促进政务公开能力不断提升。三是开展宣传教育。以“政务公开日”为契机,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开展宣贯教育活动。四是提交年度报告。及时向县政务公开办提交我局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平台经济、信用修复等新业态信息未能匹配群众及市场主体个性化需求;二是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待提升,对新规及新领域公开要求掌握不全面。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质精准公开,聚焦民生关切与核心职能,细化重点领域公开内容,提升信息针对性;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优化人员配置,夯实工作保障;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全流程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督导,推 动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