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
2014年,苏公坨乡人民政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通榆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在统筹安排,积极协调、指导各科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落实。
(二)抓好制度建设与监督检查。我乡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公开审核办法、公开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等工作制度,主动公布监管投诉电话,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能给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畅通和及时有效。我乡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的范围、规定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涉及内容包括本部门机构职能、机构设置情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对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实施过程及实施结果的全过程公开。保证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规范运行、健康发展的轨道。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应公开而未公开或不应公开、公开不及时情况引发的群众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