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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乡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1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本年度报告是由团结乡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团结乡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邮编:137207,联系电话:0436-469800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阳光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注重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组织推进机制进一步健全。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我确定乡政府是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全乡各个部门和单位分别确定了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员,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下发了《团结乡人民政府关于对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的通知》,对考核评议的主体和对象、内容以及方法步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将考核评议结果按比例计入级目标管理考核。下发了《团结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公共责任目标,记入行政效能和机关效能考核,充分调动起各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步骤、方式,探索出台了一批行之有效的配套制度,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三)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2011年,政务公开办公室先后4次对直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强化网上督查工作,组织了7次全范围的网上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加强公共查阅点建设,确定了75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设施。在乡政府设立了查阅政府信息的电子触摸屏,方便了公民获取政府信息;各级各部门严格依法办事,在维护好群众知情权的同时,认真做好相关保密工作。年内未发生一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投诉、复议和诉讼事件,也未发生一起失泄密事件。

  (四)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拓展。围绕做好政府信息工作,在充分发挥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的同时,全有关部门还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团结乡政府、直各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其中,网上公开信息40条,占信息总量的80%。本级公开政府信息10条,占信息总量的20%。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公开政策法规类信息20条,占信息总量的40%;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占信息总量的10%;业务管理类信息5条,占信息总量的10%,其他类信息20条,占信息总量的40%。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从与群众密切关系角度划分,涉及规范性文件30条,占信息总量的60%,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5条,占信息总量的10%,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重大事项(如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的信息5条,占信息总量的10%,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的信息5条,占信息总量的10%,涉及机构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5条,占信息总量的10%。

  (三)公开的形式。

  目前,我采取的公开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网上公开,二是建立查询点。

  1.网上公开。建立网上公开专栏及公开栏板10个。

  2.政府公报。政府公报(政报)发放数为20份。

  (四)公开的及时性。

  所有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全部不超过20个工作日。所有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全部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到目前为止,团结乡政府及所属各部门没有收到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尚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截止目前,我没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个别领导重视不够。个别领导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了解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内容把握不准确,致使工作衔接有脱节。对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安排较随意,导致具体工作简单应付,对工作缺乏统筹安排。

(二)信息公开没有按照《条例》规定落实。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本单位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不公开。发布信息不够全面,有选择性地公布,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主要表现在“二多二少”:文件类信息多,事务类信息少;工作方案和办事依据信息多,工作实施情况和工作结果信息少。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保密审查工作不到位。对主动公开的信息缺少完整的保密审查工作流程,保密审查表存在严重打包现象。

  (三)档案资料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单位不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的积累和归档管理,没有明确专人管理,有的单位管理人员相关专业知识欠缺。

  (四)教育培训工作有待加强。由于部分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较频繁,致使在填报公开信息时分类不清,格式不规范,《目录》编制随意性大;个别单位的信息量少,信息分类不科学;信息数据填报出现逻辑性错误,影响全政府信息公开统计上报工作。

  (五)工作人员不足。我政务公开办公室承担全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工作量大,涉及单位多,人手明显不足。各有关单位也普遍缺少专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提高全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满足现状的思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紧密联系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履行职责,积极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不断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到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广大群众知晓或者参与的,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进行公开。在原有的基础上巩固完善,规范提高,拓宽范围,延伸发展,力争在广度和深度上有新的成效。

  三是创新形式,提高实效。注重根据不同的公开对象,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广泛运用各种媒体、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用方便简单、通俗易懂的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公开效果。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会同有关单位对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